广西南宁市场监管局发布汽车加油消费提示:油箱不是计量器具     DATE: 2024-11-24 12:30:39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何正君 记者顾艳伟)为维护车友“油箱权益”、广西保障广大汽车用户的南宁知情权,近日,市场示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汽车加油消费提示,监管局发计量提醒广大消费者加油时应选择正规加油站,布汽注意查看强制检定标识,车加并保留凭证依法维权。油消

据了解,费提今年以来,器具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南宁市12345热线转来多起有关加油站加油计量不准的广西消费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消费者认为在加油站添加的南宁油量通过油表显示的数值与预期不相符或者超过了汽车说明书中标注的油箱最大容量等。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296《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市场示油规定:汽车燃油箱的额定容积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容量的95%。汽车油箱在设计之初就已经考虑到了燃油具有热胀冷缩的监管局发计量特性,为保证日常行车安全,布汽通常情况下汽车使用说明书中标注的车加油箱容量并非实际最大容积,而是最大合理容积,在考虑到从油箱到加油口的油管和从发动机到油箱底部的油管等机械和管道的容积,普通汽车在油箱标注容积之外,通常还可以多加注10%至15%的油量。

汽车油箱只是一个容器,而不是标准的计量器具,其实际容量会在不同温度、不同箱内压力下发生变化。因此,利用油表来推算油箱具体体积或者根据油箱额定容量来判断加油机计量器具是否准确,不具有科学性。

由于加油机属于国家依法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台加油机的检定周期为半年一次。检定合格的加油机面板上都会张贴有效期内的“强制检定合格”绿色圆形标志。

消费者在加油前应注意查看加油机上是否粘贴有该标志,且确认标记是否在有效期内。消费者如果没有看到“强制检定合格”标识,可以要求加油站工作人员提供相关加油机的检定证书,如发现加油站既未张贴合格标识,又无法提供相应加油枪的检定证书(证书上应标明有加油站名称、加油机规格型号、出厂编号、检定结论、检定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盖有检定单位印章),则该加油站可能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加油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产品标识清晰准确、口碑较好的正规加油站加油,切忌贪图便宜在无证无照的“黑加油站(点)”或者流动加油车加油。这些站点或者流动加油车通常没有按照规定对加油机等设备开展定期检定工作,其计量的准确性有待查证。

此外,消费者加完油后,应及时向加油站索取加油小票、付款凭证或发票(特别是现金支付时)且妥善保管,以便作为依法维权的有效证据。消费者在加油时若对油品质量、计量有疑问,或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并提供准确全面的消费信息(加油站名称、地址、枪号、油品等)、消费凭证、现场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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